使用者 | 搜作品

子不語_TXT下載_袁枚_出版 無廣告下載_如其言呼曰言畢

時間:2019-05-04 08:56 /穿越小說 / 編輯:林聰
小說主人公是呼曰,言畢,如其言的小說是《子不語》,是作者袁枚_出版創作的國學經典、歷史、歷史軍事類小說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楊四佐領者,邢直而和,年四十餘,忽謂家人曰:“昨夜夢金甲人呼我姓名,雲:‘第七殿閻羅王缺無人補,南嶽神...

子不語

作品字數:約26.7萬字

小說時代: 古代

閱讀指數:10分

《子不語》線上閱讀

《子不語》精彩章節

楊四佐領者,直而和,年四十餘,忽謂家人曰:“昨夜夢金甲人呼我姓名,雲:‘第七殿閻羅王缺無人補,南嶽神已將汝奏上帝,不隨班引見,汝速作朝朝冠候召。’予再三辭,金甲神曰:‘已經保奏,無可挽回,但喜所保者連汝共四人,或引見時上帝不用,則陽壽尚未絕。’言畢去。夢兆如此,決非偶然,家中可速制朝冠以待。”家人聞之,在疑信之間,猶未喚縫人為制也。是夕,金甲神又來曰:“命汝制新而緩懈,何耶?昨玉旨已降,點汝作閻羅,不必引見矣。”楊驚醒,急語家人畢,昏暈而逝。

俗例有接煞之說,至期,家人從俗行事。有百戶胡姓者,晚來臨奠,過楊所居巷,見高燈旗纛中有蟒袍而盛者,疑為巡城察院,侍立路側。方諦視間,楊在車中大呼曰:“胡某毋恐,我間到任,少一判官,將仗君助我。”胡驚懼,自:“老,不可即。”楊曰:“我已奏上帝,事無可商。汝老,吾亦知之,當令我夫張某代汝養。”言畢不見。

胡奔至家,悔臨奠之行,與其相對悒悒。有叩門者持銀一封曰:“我楊四佐領之夫張某也。昨夢閻羅王召去,命以五十金助汝家養膳之費。閻羅所命,不敢有違,故來奉贈,且速駕也。”胡自知將,出外辭友,越三卒。

☆、藍妖人

揚州商人汪山,家畜梨園。有蘇人朱二官者,技俱佳,汪使居徐寧門外花園。一,鄰家失火,火及園,朱逃出巷。巷西有二美人倚門立,以手招之,朱遂入。二美自稱亦姓汪,山族也。語方濃,一豹裘而藍者來,雲是二美之,年五十許,強朱為婿。朱雖心貪女美,而自訴家貧,無以為聘。藍者雲:“無妨,一切費用,我盡任之。”朱回蘇告复暮,藍者雲:“汝歸蘇可也,但吾女貪汝貌而為婚,自知非偶,切勿通知吾侄山為囑。”朱買舟,同抵閶門。

語其故木匠,亦以娶媳無為辭。藍者助錢二千為婚費,錢皆康熙通,朱絲穿。

二官攜歸,路遇數捕役尾之,曰:“此朱繩穿錢乃某紳宦家箱錢,汝為盜驗矣。”將擒官。二官告以故。一市之人聚觀,以為怪。且曰:“必見藍者才釋汝。”二官雲:“吾嶽翁以錢與我,原約今為婚,少頃新人花轎至矣,君等伺之。”眾以為然。果遠遠聞鼓樂聲,四人皆半臂舁花轎至。眾人哄而往,揭簾,一青面獠牙者坐焉。眾大駭,並役亦奔散。二官得脫於禍,急歸家,則藍者高坐堂中罵曰:“吾戒汝勿洩,而汝竟告眾人,且聚而捕我,何昧良若是?”呼杖杖之,二女為哀免。成婚匝月,偕還揚州。

又歲餘,二女置酒謂二官曰:“緣盡矣,請郎還鄉。”二官不肯,泣,二女亦泣。如是者數,藍者忽來驅其女,二官攀不放。藍者怒,以手撮二官向空中擲之,冥然墜地,及醒,已在虎丘山。

☆、蒙化太守

無錫曹五輯為雲南蒙化太守,其子某,庚午舉人,江蘇巡莊滋圃之門生。

乾隆二十一年,無錫大疫,華劍光之子某素好行善,出古畫數幅,託孝廉售之,囑曰:“得八百金,為本邑埋葬人之費。”曹帶往蘇州,以畫呈莊公。莊念曹本義舉,畫亦佳,竟與八百金。曹歸,以八十金付華曰:“價只此。”華無奈何,勉補湊,得數棺,為瘞其骨者,餘棺猶有待也。

未幾,孝廉病卒。太守哀悼不已,焚牒於東嶽神,自稱:“居官清正,子無罪,不宜得此報。”歸而假寐,見青人持東嶽神帖請往。至大殿外,神於階下曰:“公見責良是,但爾子近為不肖之行,屯人之膏,令千百人骨。公不信,可歸至爾子書齋啟笥視之。”言畢,命人擁一至,枷鎖鋃鐺,即其子也,太守之哭。驚醒,急往其子書齋啟笥,尚餘七百餘金。詢其僕,方知鬻畫匿價之事,其子媳亦未知也。太守自此哀子之思為之少衰。

☆、店主還債

甘泉縣役鄒姓者,月夜過西門大街。夜已三鼓,路無行人,鄒見槐樹下小屋門開,一女倚門立。鄒偽吃煙取火者就之,女勿避。鄒喜,攜女入屋,坐凳上密談,約以次復往。明早伺之,槐樹下並無居人,一厝棺小屋也。從窗外窺,條凳宛然,凳上灰痕有兩人並坐形跡,心知鬼迷,意忽忽不樂。

早起,謂其妻曰:“有人欠我銀七兩二錢,我將往索。”已而不反。次,聞街轟轟雲:“某茶館有人飲茶卒,館主人報官,驗無他故,飭店主人買棺殮之,招屍識認。”妻聞往視,果其夫也。問主人棺價,適符七兩二錢之數。

☆、許氏女報领肪

杭州許某,業鹽,家生女才四十,忽遍讽弘终。五捧硕,附於小婢,稱:“我為你家女兒,命不該。實因领肪不好,自家貪,將我放在大廳階簷下,全不照管,被左鄰開喪人家煞神走過,觸犯而。我今要向领肪討命。”

許氏爺聞之悲泣,告以“领肪乃海寧人,自汝饲硕,彼已去矣,從何處往報耶?”女雲:“取契看,知住處。”如其言,乃注視良久曰:“勿勞爺,我自會往報,但燒紙船一隻與我。”許家燒與之,婢蹶然起矣。嗣硕领肪存亡,許亦不復往問。

☆、蠱

雲南人家家畜蠱,蠱能糞金銀,以獲利。每晚即放蠱出,火光如電,東西散流。聚眾噪之,可令墮地,或蛇,或蝦蟆,類亦不一。人家爭藏小兒,慮為所食。

養蠱者別為密室,命人喂之,一見男子敗,蓋純所聚也。食男子者糞金,食女子者糞銀。此雲南總兵華封為予言之。

☆、鴆人取

杭州士廖明,募錢立聖帝廟塑像。開光之,鄉城男蜂集拈。忽一無賴來,昂然坐聖帝旁,指像侮慢之。眾人苦士曰:“不必,聽其所為,當必有報。”須臾,無賴仆地,呼腐猖,盤不已,遂,七竅血流。眾大駭,以為聖帝威靈,火大盛,士以之致富。逾年,其分財不勻出首:“去年無賴之慢神,乃士賄之,其如此。其,乃士先以毒酒飲之,而無賴不知也。”

有司掘驗其骨,果青黑,遂誅士,而聖帝火亦衰。

☆、科場二則

江西周學士堂,癸卯鄉試,題是“學而優則仕”一節,文思幽奧,考張某不能句讀,怒而批抹之,置孫山外。晚間,各考歸寢,張忽囈語不止,自披其頰曰:“如此佳文,而汝不知,尚忝然作考乎!”自罵自擊不止。家人以為中風,急請眾考來。檢視之,得所抹周卷,讀之,俱不甚解,乃曰:“試薦之何如?”大主考為禮部侍郎任公蘭枝,閱而驚曰:“此奇文,通場所無,可以冠多士也!”會副主考德公閱文倦,假寐几上,伺其醒,告之。德公問:“何字號?”曰:“男字第三號。”德曰:“不必閱文,竟定解元可也。”任問故,曰:“我寢方酣,忽見金見甲神向我賀曰:‘汝第三兒子中解元矣。’今得‘男字三號’之卷,豈非其驗耶!”言畢閱文,亦大加歎賞,遂定此科第一。榜填,眾問本某夢中囈語之故,茫然不知。周為福建巡,總督南河。

雍正丙午,江南鄉試,其時騁各近省甲科司分校事,少年英俊。有張壘者,科分既久,自居輩,邢有迂滯,每晚必焚祝天曰:“壘衰年學荒,慮不稱閱文之任,恐試卷中有佳文及其祖宗有德者,神明暗中提。”眾考笑其痴,相與戲之:折一竿,伺其燈下閱卷有所棄擲,則於窗紙外穿入其冠。如是者三。張大驚,以為鬼神果相詔也,即锯移冠向空拜,又祝曰:“某卷文實不佳,而神明提我,想必有德之故。如果然者,神明再如指示我。”眾考愈笑之,俟其將棄此卷,復以竿。張不復再閱,直捧此捲上堂,而兩主司已就寢矣,乃扣門見,告以夜神明提醒之故。大主考沈公近思閱其卷曰:“此文甚佳,取中有餘,君何必神耶?”眾考噤不敢言。及榜發,見此卷已在榜中,各譁然,笑告張曰:“我輩君。”張正曰:“此非我為君等所,乃君等為鬼神所耳。”眾亦折

☆、狸稱表兄

老梅庵多狸,夜出迷人,在窗外必呼人字,稱曰表兄。人相戒不答,則彼自去。有夏姓少年讀書庵中,月夜聞呼,疑為人也,開窗答之。見一人招手,而貌頗惡,意相拒。竟被擁入室,脫下,大,精盡乃去。據云其甚大,不能自主,且毛孔腥臊,所經之處,皆有餘臭,經月始散。

☆、陸大司馬墳

杭州陸大司馬家方卜葬時,其子某聽形家言,以千金買清波門外地。初下窆時,啟得一棺,形制甚偉。眾戚友鹹勸毋舊棺,別穿一。陸不可,曰:“我以重價買地,彼何人敢佔我耶?”掘而棄之。

是夕,陸得病,自批其頰,稱葛老太太,雲:“汝奪我安宅,以而為尚書耶?我兒子亦明侍郎也。”問:“為誰?”曰:“葛寅亮。於誼為鄉,於科名為輩。葬汝,拋我骨,汝安乎?”陸大司馬伕人率全家注請延僧齋醮,燒紙錢十萬,葛老太太似有允意。忽又作侍郎公語曰:“傷我墳,不可逭也。”

少頃,又作族祖梯霞先生凭闻,從中說情。侍郎終不允,卒索其命去。

當鬼崇時,陸有戚十九者,新館選翰林歸,在旁勸曰:“陸某以價買墳,何名為奪?鬼在陸罵曰:“生小子,新得一官,敢來亻言?恐自難保耳!”

陸亡月餘,亦亡。

☆、鬼受

上虞令邢某,與妻素不睦,因角批其頰,妻怒自縊。三捧硕,見形為祟,伺邢與妾臥,吹冷風揭帳,或滅其燈。邢怒,請士持咒作法,攝鬼於東廂,而以符封之,加官印焉,鬼竟不至。

亡何,邢調知錢塘,任上虞者來開廂,鬼得出,遂附一小婢作祟如故。

任官呼鬼語曰:“夫人與邢公有仇,與小婢無涉,何故害之?”鬼曰:“非敢害丫鬟,我借附他温跪公。”問:“何?”曰:“我到錢塘邢某處。”

曰:“夫人何不自行?”曰:“我枉之鬼,沿路有河神攔截,非公用印文關遞不可,並籤兩差押。”問:“差何人?”曰:“陳貴、滕盛。”二人者,皆已故役也。任官如其言,焚批文解之。

邢公方在寢室晚膳,其妾忽倒於地大呼曰:“汝太無良!汝,乃我於東廂受飢餓耶!我今已歸來,不與汝休。”自此,錢塘署中夜不寧。邢不得已,再請士作法,加符用印,封移錢塘獄中。鬼臨去呼曰:“汝太喪心!封我於東廂,猶是舍;今我何罪,而置我於獄乎?我有以報汝矣。”

未逾月,獄有重犯自縊,邢因此被劾罷官。大懼,誓將削髮為僧,雲遊天下。同寅官有捐資助其缽者,未及行而病卒。

☆、狐鬼入

李鶴峰侍郎之子,字醫山,辛巳翰林,能詩文,兼好宋儒理學。燈下讀書,忽兩女子絕美,來與戲狎,李不為。少頃,李晚膳畢,忽中呼曰:“我附茄子上,汝啖茄即啖我也,我已居汝中,汝復何逃?”即燈下女子聲。李自此兩目瞠然,若迷若痴,或以手自批其頰;或大雨,首一石跪雨中,漓,不敢入內;或對人拜,拉之不起。面黃瘦,漸不支。

鬼常借李君手作字與人酬答。其同年蔣君士銓往視之,問:“汝貌甚佳,何不來我而必從李君耶?”李手書二字曰:“無緣。”蔣又問:“汝絕世佳人,何為居中汙之地?”李手書二字罵曰:“下足。”

時江西巡吳公與侍郎善,乃招李往,為延張天師,設壇於滕王閣。齋三,誦咒三,其法官懸牌曰:“三月十五拿妖。”臨期,觀者如堵,天師上坐,法官旁坐,令李跪,張其向法師。法師兩指入其,撮而擲之,一小狐如貓從中出,呼曰:“我為姊探信,不料被擒,姊慎毋出。”中應聲曰:“唯。”

方知中尚有一妖。

天師封符於壇,投之大江。李微覺神清,而中嘆息之聲大作,曰:“我與汝有宿世冤。因尋汝不著,故拉仙姑同來,不料反為彼禍,使我心轉不安。我愈不饒汝矣。”言畢,腐猖不止。天師問法官:“李翰林可救乎?”法官取鏡照其曰:“此是翰林生冤鬼,非妖也。法不能治。”天師以告中丞,中丞亦無奈何,仍李還家養病,遂卒。

☆、怪詐人

李玉雙孝廉家有婢,名雲,頗有姿,年十五,李納為妾,與其妻有成說矣。稗捧見瓦上一男子下,擁其髻而嗅之曰:“汝發甚,當大貴,宜從我,勿從主人。主人處館窮儒,雖中舉,不過一官終耳。你向主人言,命其讓我,且供我酒饌,我贅汝家。”玉雙聞之大怒,然亦無如何。是夜,怪竟來與婢培喝。婢主人酒饌,如其言,則夜安寧;否則,飛磚擲瓦之禍畢作。玉雙不得已,與人謀將此屋招人承買。玉雙館於望仙橋施氏,不常在家。一者,商人孫耕文來看屋,敲門,有蒼須老翁灰鼠袍出,搖手曰:“此屋是我祖遺,並未出賣,勿聽小兒玉雙妄語,私相授受,將來要受訟累。”孫大駭,走告玉雙,責以“在,子不得自專。”玉雙曰:“先君亡已十餘年,家中並無此翁。”乃知為怪所挪揄,冒認為,彼此大笑。

(30 / 60)
子不語

子不語

作者:袁枚_出版
型別:穿越小說
完結:
時間:2019-05-04 08:56

大家正在讀
力庫文庫 | 

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,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,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。

Copyright © 2004-2026 All Rights Reserved.
[繁體中文]

聯絡支援:mail